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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数字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通过整合民政管理和服务运行的关键信息,探索民政管理、民政服务、惠民兴业的发展新途径,打造管理精确化、服务人文化、运行社会化、手段信息化、工作规范化、技术现代化的现代民政工作运行新模式,建立营山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

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民发〔2013〕170号文件,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积极落实《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1号)文件精神,发挥社区信息化在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推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营山县实际情况及社会公共服务的要求,首先建立符合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民政管理工作平台,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民、服务于公众。

  因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涉及人群大等特点,不可能一次性建设大而全的信息平台,所以选择在营山县民政局先行建立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在此基础上可扩展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

  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分为《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结合建设的模式,因建设难度大,周期长,所以试点建设按照分期建设,逐步推广的原则先行建设《综合管理平台》所涉及到的社区管理及民政综合管理等基础应用及民政针对社区的公共服务部分,即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建设。

  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建设依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本规范为指导,充分考虑公共服务中的办事服务功能和管理服务功能、流程服务功能、资源共享和整合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功能等总体功能,根据基本规范实现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性、便捷性、扩展性、前瞻性、安全性等技术要求;

  “数字民政综合平台”采用B/S构架模式,在县民政局建设应用信息化平台和数据中心,集中管理和汇总统计信息数据,民政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各各乡镇、村(居)委会、直属事业单位等使用平台进行数据录入、查询、网上交换,并最终逐级上报、审批、审核、汇总,保证民政信息数据的即时性、有效性,实现集中统一管理,避免形成信息孤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决策支持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实现对上级民政部门、下属民政单位及横向其他职能部门之间进行数据对接,达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审批,网上信息报送,数据自动流转等。

  为了减少数据重复录入,平台采用统一数据中心,制定标准数据规范,一次录入多次使用,同时借助外围信息采集设备减少数据录入;尽量整合原有信息系统,采用手工导入导出的方式实现与原有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减少重复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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